中共忠县县委
忠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
(2006年3月3日)
为全面提升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把商贸流通产业培育成为全县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将忠县建成三峡库区物流集散次中心,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重要性。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现代流通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和火车头。目前,市场竞争从国内竞争变为国际化竞争,市场需求对经济发展的约束越来越大,商贸流通已经成为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加快我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建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扩大消费,拉动生产,增加就业,完善城镇功能,保障消费安全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富民兴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二)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紧迫性。我县自古以来就是长江流域商贸重镇,商贸流通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商贸流通产业有了较大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步伐较慢,与重庆主城区和较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发展商贸流通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仍未根本转变,流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市场环境有待完善,农村市场开拓不力,流通现代化水平较低,消费环境有待改善,聚合辐射能力尚需增强。
二、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市商贸流通产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突出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商贸的总体思路,以推进商贸流通现代化、繁荣农村市场、促进消费增长为主线,坚持发展与调整并重,优化商业设施配置,运用现代流通手段,努力构建完善的城乡商品流通网络,不断提升县城商贸流通产业的服务功能和聚散辐射能力,把忠县建成三峡库区物流集散次中心。
(四)目标任务:实施“123456”商贸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建设1个中心、2个物流园区、3个商贸圈、4个区域性商贸中心、5个重点商品交易市场、6个辐射县外、吸引周边的县际边界贸易市场。即县城中央商贸中心,高营铺高速公路进出口区物流园区和水平工业园物流园区,北山中心广场、红星小区、华怡广场3个商贸圈,拔山、汝溪、石宝、新立等4个重庆市级商业示范镇,金天门市场、红星小区建材家具市场、永丰禽蛋交易中心、中国柑橘城、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等5个重点商品交易市场,金鸡、双桂、复兴、野鹤、任家、洋渡等6个边贸集镇。到2010年,全县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13.4%;餐饮业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年均增长15%;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对GDP的贡献率达到10%;商业网点设施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5%;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到8亿元,年均增长10%;商贸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5.5万人;培育在三峡库区有影响力、年交易额达亿元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综合市场)1-2个,培植年销售额上亿元、税利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商贸企业1-2户;基本建成三峡库区物流集散次中心。
三、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重点任务
(五)加快县城中央商贸中心建设。县城是忠县经济发展核心区域。县城中央商贸中心对全县商贸流通发展起着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培育金天门市场。培育成为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对周边区县具有明显聚散辅射作用及渝东片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市场和全县的商业批发中心。
加快建设3个商贸圈。提高以中心广场为核心的商贸经济中心地位,突出连锁经营,集中布局一批大、特、名、精品店,形成一个有影响、辐射力强的商业零售中心;将红星小区商贸圈培育成为休闲购物、消费购物、商业文化中心和建材家具零售中心;将华怡广场商圈培育成为忠县的餐饮娱乐服务中心和妇幼商品零售中心。
加快培育和发展6条专业特色街。着力培育“忠州商贸示范街”精品名品一条街、果园路餐饮一条街,壮大经营总量,提高经营档次;加快发展沙田大桥至新桥大桥汽车摩托车修理美容一条街(近期)、西山文化用品及旅游产品一条街、北岸滨江路(红星段)夜市一条街、南滨路美食一条街。
(六)加大商业网点的科学规划与市场建设力度
科学制定商贸流通网点规划。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县建委、市政、国土、工商等部门科学编制完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综合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加油(气)站定点布局规划、生猪定点屠宰厂定点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并严格执行。商业网点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黄金地段和繁华街道应规划商业网点建设用地,未经规划和商贸流通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建设大中型商场。科学调整城区部分商品(农贸)市场的经营结构,切实做好划行归市工作。
稳健发展专业商品市场。坚持“控制总量、调整布局、强化功能、规范管理、科学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适当控制新建普通商品市场的规模,重点抓好在建或已建商品市场的竣工开业和兴市旺市。集中力量发展具有鲜明专业特色、能辐射县外的高档次商品市场。
加快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步伐。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积极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步伐。凡今后城区新建农贸市场,一律按照超市经营管理操作模式进行。争取5年内完成城区现有农贸市场“农改超”工作。区域性商贸中心所在地也要逐步推行“农改超”。
严格商贸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把关。对大中型商贸设施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从严审批把关,从宏观上科学把握好商贸基础设施建设的质和量。县城3000平方米以上、乡镇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设施建设项目(含改、扩建),在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之前,必须首先报经县商委按规划审查批准,出具《商业网点规划确认意见书》。未经审查批准,计委不得立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市场登记证,建委、国土、环保、供水、供电、房产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避免重复建设和出现“空壳”市场。
(七)加快现代化流通组织形式的发展
推动连锁经营加快发展。在对超市、百货、便利店等目前已普遍发展的业态进行规范和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商业业态,以传统零售、餐饮服务业为基础,向医药、石化、烟草、电信等行业拓展,提高连锁经营的总体规模。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服务为核心,提高连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核心竞争力。
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强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整合物流资源,推动“第三方物流”的发展。逐步建立专业化加工配送中心。加快建设高营铺高速公路进出口物流园区和水平工业园物流园区,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支持作用。
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做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进程。建立健全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秩序。在商贸流通企业推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时点销售系统;连锁、配送企业建立电子订货系统、自动补货系统。加强质量认证体系、支付体系建设。
(八)拓展消费服务领域,全力启动消费市场
拓展餐饮消费。大力推进餐饮发展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和食品加工业的结合,注重餐饮业传统与创新的结合。培育有规模的饮食专业街。支持餐饮大店名店扩张发展,支持其对外扩张。促进和规范县城近郊区“农家乐”的建设与管理,对城区20公里范围内的“农家乐”实施包装规范,提升“农家乐”档次。规范城区和乡镇餐饮夜市经营行为。
拓展教育消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适当归并教育设施,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办学,进一步探索完善教育改革模式,逐步形成政府统筹下的多元办学主体并存的新格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最大限度地启动教育消费。
拓展旅游消费。加速开发旅游精品,增强旅游消费吸引力。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发展旅游商品生产,推出一批忠县品牌旅游商品,定期举办旅游商品展销活动;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一条街。
拓展医疗保健消费。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医疗保健消费观念,使医疗保健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大力发展特需医疗保健服务,努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消费需求。
拓展文体消费。积极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大力发展较低收费的社区文化。大力开拓青年消费市场,开发适应青年特点的新颖的文化产品。逐步拓展高消费市场,以满足高收入阶层和文化品位较高的群体需求。开发农村图书市场,刺激农村图书消费增长。拓宽体育消费市场,满足群众对健康的需求。
拓展住房消费。改善住房消费环境,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存量公房出售力度,鼓励房改房再交易。完善住房金融配套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改进房地产市场服务,激活房地产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拓展新兴服务业消费。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居民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对新兴服务业行业管理,强化对美容美发业的规范,积极引导和促进洗染、修理、照相、洗印彩扩、印章刻字等行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经纪、租赁、咨询、再生资源回收、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鼓励新办独立核算的咨询中介服务企业。
(九)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空间。以品牌为龙头,组建一批上规模的销售公司,通过在县外建立销售网络,扩大地方产品的辐射能力。加快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村市场化服务体系,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联合形式,推进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力争5年左右培育3至5个有影响的中心集镇和边贸集镇,形成物资快速集散平台。每年命名一批商品购销大户,表彰一批商贸业主。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建设一支专业营销队伍和业余贩运大户竞相发展的营销大军。
(十)加快农村商业和社区商业网络建设。在农村实施乡镇建超市、村社建商店的“双建”工程,建设标准化“农家店”。加强农村商业网点建设和布局。结合全县小城镇建设规划,加大对乡镇现有市场的改造,发展和完善乡镇农贸市场及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民贩运大户和以供销社为依托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积极发展农民营销组织、专业购销队伍、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大对农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引导县内商贸大店、名店、专卖店向乡镇延伸网点。鼓励在乡镇和村社积极发展医药、建材、烟酒等专卖连锁店铺。鼓励组织各种商品展销会,活跃农村市场。“十一五”期间,每个乡镇发展5—10个各类连锁店(超市),每个行政村发展3—5个便民店(商店)。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中心,大力发展社区超市、专卖店、专业店、便民连锁店等新型业态。
(十一)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会展业。扩大会展数量和规模,提高会展水平和质量。办好地方产品展销会等一批有地方特色的会展,繁荣市场,活跃流通,刺激消费。经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县举办一定规模档次,且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按市场化运作的会展活动,由县财政视其财力可给予会展主办单位适当补助。
(十二)大力培育商贸流通骨干企业。支持商贸零售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等重点企业的发展壮大,形成规模化经营。广泛吸收民间资本,兴办市场和商场,形成一批民营精品商贸企业。
(十三)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大力鼓励和支持外来客商参与我县市场及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凡外来投资者投资兴办市场和商业设施的,按《忠县鼓励外来投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执行。积极引进和促成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集团、尤其是全国50强商贸企业来县联营合作,促进我县商贸业态变革,加快商贸产业现代化进程。积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加快我县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培植出口商品货源。重点发展一批有外贸出口权的劳务输出权企业。
(十四)继续深化商贸流通企业改革。要深化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商贸流通全行业各类企业的改革,重点是创新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不断适应市场竞争和流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使企业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要以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为主线,继续推进商贸流通企业的战略性重组,组建和培育一批流通大公司、大集团。
(十五)加强特种商品管理。制定完善成品油、民爆器材、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学品、报废汽车、再生资源等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实现对特殊行业和特种商品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完善烟草、食盐等专卖专营。
四、完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
(十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商业布局规划调整及重点商品市场、重点商贸集镇建设、骨干商贸企业、副食品工业企业的发展和考核奖励等。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由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计划,报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后使用。对经营满3年并年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商贸流通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超过上年部分,由县财政按其纳税产生县级实得财政收入比上年增加部分的30%安排,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十七)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西部大开发、三峡移民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商贸流通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连锁企业所属的直营连锁店,符合规定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流通企业购置的信息化系统设备,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缩短为2年。
(十八)落实规费减免政策。逐步实现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水、电、气同价。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对出入城区的生鲜食品配送车辆有关管理部门要发放临时通行、停靠特许证。鼓励商贸市场实行业主制经营。凡进入规划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税费。经县政府确认的重点市场和大型商场,经营之初给予一定时间的培育期,经营期间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的扶持措施。
(十九)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银行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的授信力度,切实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为销售状况良好、有效益、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优先提供贷款,支持发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管理规范的重点企业。通过再就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大力支持个体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对下岗失业从事商贸服务业需申请下岗职工再就业贴息贷款的,劳动保障部门予以优先安排。
(二十)加大市政交通管理部门支持力度。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和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批发市场,要就近规划公交车站点。交通、市政、交警等部门对重点商贸企业的货物配送车辆给予上下货方便,对在主干线和其它公共场所停靠的,可实行按点定时定位管理。市场和重点商场内产生的垃圾可由业主运至垃圾处理场,按实际产生吨位缴费,户外广告占用设施费和集中绿化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减免。县政府确认的重点商贸企业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商场门口开展促销活动,在不影响人员通行的情况下,经市政部门批准后可不收取占道费。
(二十一)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商贸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准入环境。坚决禁止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和监督,除上级安排的突击检查和涉及安全、消费者投诉外,不得以检查为名,行吃拿卡要之风。简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办理程序。涉及商贸流通企业办证的部门,必须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实行“一站式”管理;具有连锁性质企业均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
(二十二)加强商贸流通信用体系和法制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规范市场主体,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功能,维护市场流通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诚实守信活动,规范企业商业交易行为,加强商业道德教育,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商贸流通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监管要增强针对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对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领导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商贸流通面临的新形势,把商贸流通发展和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忠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商贸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商贸发展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商贸企业发展和调整结构,对商贸发展目标、任务实施年度考核和奖惩。领导小组实行半年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商贸流通产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委。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重视商贸流通工作,班子中要有熟悉业务的领导成员分管,中心镇、边贸镇及商贸基础较好的镇必须确定专人抓商贸流通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商贸流通服务企业的协调领导。
(二十四)改进工作方法。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商贸流通行业的指导,把管理重点转移到行业规划、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上来,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办事透明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培养和发展商贸流通领域的行业组织,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建立专家咨询和市民评议商贸流通工作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协调交流机制、互动机制、日常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商贸流通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商贸流通服务企业5强”评选活动。
(二十五)严格目标考核。把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作为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目标,配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全县上下共同推进的联动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十六)强化人才保障。充分发挥人才对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商贸服务人才队伍,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认真组织实施商贸流通产业人才培养“5121工程”,即培育50名高层次、复合型优秀企业家,100名高级管理人才,200名市场营销人才,100名法律、财会、外经、信息工程技术等专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