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招商组
关于2006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对2006年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忠县委〔2006〕7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第二招商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于3月30日召开会议,就2006年的招商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根据研究意见,现将2006年第二招商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2006年第二招商组的招商引资目标是:新签约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经研究,现将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给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的具体指标是:县商委2000万元,县人事局500万元,县劳动局500万元,县科技局500万元,县安监局500万元,县国税局300万元,县农行300万元,县寿险公司200万元,县编办100万元,县残联100万元。
二、工作经费
按照忠县委〔2006〕73号文件拨付经费的办法,在县政府年初预拨给各组的2万元工作经费中,提留1万元作为奖励基金。工作经费开支报销由招商组主要负责人按文件规定办理。各单位要集中人力、财力,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若全组完成5000万元的目标任务,县财政追加拨付的2万元工作经费,按实际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占总任务的比例分配到各单位。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联络员。
(二)建立责任金制度
考核对象均要缴纳招商引资责任金,4月10日前统一缴到县商委。
1、党政主要负责人500元。
2、分管领导300元。
3、联络员200元。
(三)奖惩
1、全面完成本组分配的目标任务,风险责任金退回,并奖风险责任金1倍的奖金。
2、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责任人所上缴的责任金不予退还,扣作奖励基金。
四、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一)各责任单位及乡镇要加强领导,成立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做到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跟踪服务到位。
(二)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交流、沟通招商引资情况。
(三)每月20日向县商委报送招商引资进展情况、项目统计报表和资金到位凭证资料。随时做好初始登记、申报等工作。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